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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税务蓝”同向发力 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时间:2022-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税收关乎国计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企业生态的风向标。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强检税协作,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为深化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力促进检税高质量合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福州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市检察院、市税务局共同举行“福州市检税协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仁杭,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陈忠元,三级高级主办庄志云,8位特邀检察官助理、8位特邀涉税检察人才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到场,共同见证检税协作新篇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龙清主持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市税务局共同签订“福州市检税协作框架协议”,协作框架协议共10项举措,包含双方互相聘请特邀涉税检察人才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分析研判办理重大涉税疑难案件,对涉案专业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等。 


16位同志受聘担任特邀涉税检察人才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加强检税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依法高效精准办理涉税案件,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检税协作水平。 


 

张仁杭局长表示,未来几年,是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窗口期,也是高质量推进福州税收现代化的关键期,深化检税协作,既有利于磨利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法律之矛,也有利于打造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之盾。市税务局将以“检税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新的起点和契机,以“检察蓝”叠加“税务蓝”,与检察机关同心同向,全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与检察机关并肩并行,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与检察机关共进共勉,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全面构建检税高质量合作的新格局,为维护我市税收秩序,提升税法遵从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傅建飞检察长强调,签订检税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福州市检税合作进入新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将与市税务机关协同依法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安全,促进依法治税,服务保障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共护发展大局。 

检察机关将胸怀“国之大者”,把落实检税协作机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保障做大做优做强省会的重要举措,织密合作框架协议的“责任网”,实现“检察蓝”与“税务蓝”同向发力。
二、做实协作举措,共守税收安全
强化双方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凝聚打击涉税犯罪合力,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和涉税检察人才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专业难题,统一执法理念和办案尺度,提高打击涉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发挥检税优势,共助企业发展。
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推动涉税企业合规建设,二是扎实开展挂钩服务企业工作,三是组织税务法规政策宣传。

 

下一步,检税双方将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推动各县(市、区)检察院与同级税务机关之间协作,交流借鉴案件办理、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内部监督等方面经验做法,在加强协作配合中履职尽责、互相借鉴、优势互补、同心同力,积极构建检税共治新格局,共同为福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仪式结束后,市税务局稽查局四级主办刘肇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林建斌分别就“虚开专票稽查简介及虚开专票犯罪热点问题探讨”、“论涉税案件中的企业认识误区”为与会的民营企业代表作主题讲座。 


文字 | 办公室 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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