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工作协调沟通,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于4月28日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会签仪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建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会签《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开展座谈交流。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表示,通过建立两院联席会议、同堂培训、联合宣传等机制,持续强化沟通交流,力争实现在司法建议落实、行政案件生效裁判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等领域提质增效,取得新突破。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建华表示,将以两院会签《意见》为抓手,用好实践好《意见》中的各项举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水平和法院公正司法水平。
《意见》以重要意义、机制内容、工作要求三个部分为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双向备案、协作配合、联合培训、人才培养等机制,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同向发力,不断促进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字 | 第六检察部
图片 | 周珞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