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全区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机制,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促进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宁化派出所和刑侦大队设立驻点检察官办公室。2017年5月11日上午,该院与公安分局召开驻点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后,举行揭牌仪式。公安分局领导、部分民警、检察机关领导和部分干警参加了本次揭牌活动。这标志着全区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工作全面启动,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进一步下沉延伸。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开展监督进行发言,台江公安分局领导对检察院在宁化派出所、刑侦大队设立驻点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欢迎。他认为驻点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可以帮公安机关把关,有效提高办案质量,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他要求,广大民警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进一步规范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
检察院代表在会上指出,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公检双方要切实更新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让公平正义得到更好彰显。为确保改革举措在台江有效落实,这次选取宁化派出所、刑侦大队设立驻点检察官办公室,重点对公安派出所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及引导侦查取证等刑事侦查执法活动开展监督。《关于对公安机关驻点检察监督的若干意见》的签订,搭建了检警监督制约、协作配合的新平台,有利于促进刑事侦查活动依法规范进行。检察院干警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通过督促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协助完善内部制度机制、支持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引导不主导,信息不泄密,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双方在工作开展过程要及时总结、定期检查,不断改进完善,确保该项工作出成果、出成效、出经验。
(台江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