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件,启动重大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商协作“三项机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会,充分听取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福州海关缉私局代表、辩护人等有关人员意见,并于会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