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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二十二)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6日在福州市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时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2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423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696人、提起公诉12226人;办理刑事检察监督2898件、民事检察监督620件、行政检察监督384件、公益诉讼案件204件、群众来信来访事项5003件。

一、主动融入福州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助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抓项目促发展”、数字福州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落实检察服务保障措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犯罪261人。强化投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聚众闹事、阻挠施工等犯罪139人,起诉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38人。注重保障科技创新建成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1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贯彻落实“三个没有变”要求,制定实施13条服务保障意见。强化企业财产保护,起诉发生在民营企业盗窃、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41人,及时办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严格落实“七个界限”办案要求,加强对以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监督,依法对一批商业纠纷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通过“请进来”听取企业家意见、“走出去”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强化犯罪打击、完善修复机制等入手,制定实施10条服务保障意见,建立生态环境检察年度报告制度,开展“福山福水检察蓝”专题宣传活动部署破坏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实现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全覆盖,起诉排放污染物、堵塞河道等侵害水体犯罪65人。助力“蓝天2018”专项执法,起诉走私“洋垃圾”犯14人。加强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发出检察建议101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15家,索赔生态修复金660余元。

积极参与防范金融风险。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94。突出惩治“套路贷”犯罪,批捕相关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238。严厉打击非法期货交易、P2P恶意逃废债互联网金融犯罪55人。马尾区检察院办理温修峰等人“宝特币”网络传销诈骗案,涉及注册会员5432人。坚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积极帮助被害人挽回损5784万元。

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犯罪。长乐区检察院起诉宗族恶势力通过控制“老人会”实施犯罪26人。参与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起诉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犯罪11人,提出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建议8。福清市检察院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检察建议获财政部关注。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治保障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移送犯罪线索58件,监督立案14,依法起诉28人。参与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起诉“坑老骗老”犯罪23。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1。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连江县、罗源县等地检察院积极推动整治网络餐饮、农贸市场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二、积极推进平安福州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依法严惩,起诉涉黑犯150人、涉恶犯罪276、保护伞犯罪5。聚焦重点领域,起诉操纵基层政权犯罪51人、染指工程项目犯罪90人、操纵黄赌毒犯罪159。有力指控林德发、林风父子37重大涉黑案件提起抗诉的兰茂华24涉黑案件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七大指导案例。强化涉黑涉恶办案监督,督促立案9件,决定追加逮捕39人、追加起诉27人。增强深挖彻查意识,向纪委监委移涉黑涉恶背后腐败线索52参与涉黑涉恶问题综合治理,提出强化监管、堵漏建制等检察建议39份。

坚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75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49。依法保障公民财产安全,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42人。推动整治安全隐患,起诉涉枪涉爆犯罪77人、危险驾驶犯罪1733人,依法对11名精神病人提起强制医疗诉讼。台江区检察院立足办案,针对省内多所高校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高校开展专项整治。

积极参与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保障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起诉毒品犯罪1385。依法办理严义明等人制造274千克案杨天腾等人走私麻黄碱1.07吨案。关注微信抢红包、网络直播打赏等赌博新动向,起诉涉赌犯罪860人。晋安区检察院起诉一起微信赌博达2.3亿元案。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整治力度,起诉电信诈骗20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34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故意伤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175,其中起诉校园欺凌犯罪19人。健全司法综合救助机制,对97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80罪行轻微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市检察院和鼓楼区、福清市检察院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仓山、长乐区检察院分别办理全省首起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和首起侵害儿童权益从业禁止案,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公开审查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96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初信初访优先解决、律师参与信访调处等工作机制,涉检越级访、重复访同比分别下降30%13%完善检察服务平台,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高为民便民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开展“防治校园欺凌”“防范非法校园贷”等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受教育学生18万多人次。仓山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创建“云课堂”直播平台,同步向7万多名学生直播普法课程。强化与主流媒体协作,举办“检察官在一线”“今天我当班”等主题宣传活动。市检察院建成“正义之门、法治之窗”法治宣传展示中心,连续八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三、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维护刑事司法公正

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侦防职能转隶后协作配合,强化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提前介入案66件,提出完善证据意见124条。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73人,起诉118人。经最高检指定管辖,依法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王银成受贿870万余元案提起公诉。完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76件。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违规立案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33人、撤案49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05件,提出完善证据意见115项。严格核查非法取证、侵犯人权等情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1件次。突出纠正遗罪漏犯问题,追加逮捕220人、追加起诉238人,其中已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和提请刑事抗诉4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审结改判29发回重审11件。闽清县、仓山区检察院分别提出抗诉的唐传捷贩卖毒品案、谭应伟等3抢劫案,取得良好法律监督效果。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对64件疑难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完善出庭监督制度,督促纠正庭审程序不当等问题26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鼓山地区检察院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3497件,纠正违规或不当变更刑罚193人。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督促收监执22人。扎实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督促立案执496件,纠正财产刑罪犯适用减刑不136起。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督促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46件。

加强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探索派驻检察、巡回检察相结合工作模式,维护监狱、看守所正常监管秩序。扎实推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173件,监督纠正罪犯混押、饮食安全等问题93件,督促整改监管安全隐患226项。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变更强制措施632

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保障群众利益和社会公益

加强民事审判监督。依法审查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258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6核实纠正诉讼程序违法等问题53件。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针对虚构事实、虚构债务提起诉讼等突出问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虚假诉讼、伪证、妨害作证等犯罪14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批捕一起夫妻串通他人虚构547万元债务提起诉讼案,维护了法律权威。

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围绕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办理民事执行申请监督案件309件,同比上升两倍,监督纠正消极执行、违规终结执行程序、执行案款滞留等案件135件。坚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批准逮捕33人,起诉53马尾区检察院监督立案一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案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5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51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件,督促法院办理申请执行案件43件。闽侯县检察院针对司法鉴定机构违规出具鉴定意见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专项整改。连江县、永泰县、晋安区等地检察院针对医疗机构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无证诊疗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会同市政府制定公益诉讼工作规范性文件,构建公益调查、法律分析、走访约谈、检察建议、提起诉讼五个梯级办案模式。深化全国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避免更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4件,发出检察建议178件,采纳整改率93.5%,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福清市检察院通过诉前机制推动解决16所无证幼儿园1500幼儿学前教育问题。闽侯县检察院通过保护“大湖乡桂花王”公益诉讼案,促成全县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工作。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推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247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424件。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分业务条线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开展案件评查4503件,加强办案流程监控,促进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办案组织建设,探索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设置检察官办案组34个、独任检察官231名,招录充实聘用制书记员176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综合运用介入引导侦查、审前证据把关、制定类案取证指引,切实将庭审证据标准传导到侦查环节。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1,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947人,不起诉189人。强化证据亲历性审查,对183起疑难复杂案件启动补充侦查程序,完成最高检交办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指导建议起草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453件次。

有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会同法院、公安等部门制定试点规范性文件31件,适用从宽机制办理案件11952件,占刑事案件受理总数70%。坚持实体从宽,认罪认罚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占77%。落实程序从简,个案审查起诉期限缩短10。强化经验总结,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实务研讨,试点经验为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有益借鉴。

探索加强检察监督有效途径。推动监督程序由“办事”向“办案”转变,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50件。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市检察院运用提办、交办、督办、参办等方式办理监督案件78件。强化检察建议监督刚性,探索公告、宣告、抄送等制度,跟踪落实检察建议963件。鼓楼区检察院强化医保卡规范管理检察建议、晋安区检察院强化银行冲正业务管理检察建议,获评第一批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推动检察改革与现代科技有效融合。加快推进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建设,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试点。推进智慧检务管理,建成公文阅办系统、督查系统和掌上检察办公系统在鼓楼区检察院设立最高检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福建福州联合实验室,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宪法宣誓、政治轮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按照党支部建设“七化”要求开展达标创星活动,深化“双徽闪亮、提升公信力执行力”党建品牌创建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构建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履责约谈三项机制,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检察人员日常管理监督,开展任职谈话、信访提醒谈话等336人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实施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扎实开展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检务督,督促整改具体问题135个。建立巡察工作机制,开展基层检察院巡察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检察人员5人。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业务研修、岗位练赛、检校共训等活动集中举办侦查监督、理论调研等业务培6期。用好“中检网院”“检答网”“榕检讲坛”、数字图书馆等业务学习平台,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行专业化办案、专题式培训人才培养模式,择优选聘18检察兼职教师,组建检察理论调研团队,32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人才库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加强检察品牌创建,着力打造鼓楼知识产权检察、台江金融检察、马尾自贸试验区检察、闽侯大学城检察等“一院一品”特色工作鼓楼、长乐区检察院分别建成省级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展示平台,晋安区和闽清、罗源、永泰县检察院建成各具特色生态警示教育基地晋安区检察院荣获最高检“集体一等功”表彰,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深入践行排头兵精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民事审判监督等9业务指标位居全省首位。刑事抗诉、刑事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业务,有28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精品案例。闽侯县检察院办理的食用油虚假非转基因标识案,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有50个集体和89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七、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会议决议,逐项梳理、定向反馈代表意127条。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件3件,相关代表均表示满意深化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畅通代表日常监督渠道,邀请代表视察生态资源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415。鼓楼区、仓山区、闽清县、罗源县等地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备抗诉书、检察建51份。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年度工作通报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按时办结市政协常委会交办的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建议件。协助开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专题调研,推动改革落地见效。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06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157重要案件信息78终结性法律文书9759。拓展公众参与权,对拟不起诉、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检信访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67件。强化公众监督权,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新选任人民监督员80名,调整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提请监督案件15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调查核实、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仍需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具体措施仍需持续完善;信息科技与检察工作尚未深度融合;检察人才断层问题较为突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仍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推动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市人大会议精神,忠诚履行职责,强化自身建设,切实为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乡村振兴、数字福州建设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服务保障职能。立足优化营商环境,严惩危害重大项目建设、破坏公平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坚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增强企业家信心。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加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积极参与缉毒扫黄、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深入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互联网领域犯罪。认真落实综治责任,深入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检察官以案释法,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大面向乡村、社区、企业普法力度。

三是着力加强诉讼监督。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组织法,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深化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违法等专项检察。开展行政诉讼活动与行政执行活动检察监督。聚焦民生热点,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协调衔接,深化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机制。开展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依法用好调查核实等监督新手段。

四是着力推动改革创新。以提高办案质效、增强专业能力为导向,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推进捕诉一体工作新模式,加强刑事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优化刑罚执行和监管监督方式,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办案组织建设、监督评价、追责惩戒等工作机制。推进检察改革与现代科技融合,加快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水平。加强素能培训,着力培养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强化排头兵意识,落实一线考察干部,激励检察人员新担当新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实现系统内巡察全覆盖常态化,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创新、砥砺奋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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