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惩治犯罪         诉讼监督         法治宣传         青少年维权         基层速递         机关党建         检察文化         检察风采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欢迎访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榕检简介
内设机构
工作报告
代表委员联络
人民监督员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概况>>工作报告
2022年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六届人大

会议文件(二十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4日在福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建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我们以“质量建设年、攻坚落实年”为抓手,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53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466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56人、提起公诉9611人;办理刑事检察监督3492件、民事检察监督632件、行政检察监督572件、公益诉讼758件。我们以“践行排头兵、提升首位度”为目标,补短板、扬优势,36项业务指标进入全省前三,其中监督立案、追赃挽损等23项指标居全省首位。我们以“队伍专业化、工作求极致”为导向,坚持把工匠精神贯穿办案全过程,23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指导性或典型案例,63个集体和7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等模范典型。

一、增强“三个自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助推更高水平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立足省会城市区位特点,构建“一集中三主导两延伸”办案模式,严惩间谍、邪教等犯罪,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市检察院“闽剑”办案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优秀办案团队。迅速响应市委疫情防控号召, 60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驰援基层一线开展志愿服务,彰显检察担当。常态化抓好扫黑除恶斗争“十件实事”,起诉涉黑恶犯罪90人。依法惩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368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782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271人。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适应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刑犯罪升幅明显的犯罪结构新变化,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340人、不起诉260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1207人,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3.2%,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针对产权保护、电子烟监管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82份,动态推动法律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仓山区检察院针对私人影院经营乱象、连江县检察院针对走私原油等问题形成专题报告,获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注重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把精准普法摆在突出位置,围绕融资借贷、求职就业等社会关注热点,制作专题普法课件19个,其中2个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课件。组建“法润榕城”“闽都未检”等法治宣讲团,实现按需“点单”、实时“派单”,提升“法治七进”实效。录制《检察官与你“疫”线说法》等短视频,开设法治小课堂,教育覆盖10余万青少年及其家庭。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公众号获评全省检察系统唯一“全国百强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闽侯县检察院普法作品《离不掉的婚》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

二、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为先、优化营商环境为重、提升城市品质为要,落实“三提三效”行动,助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做大做优做强省会系列检察实施意见,配套细化助推福州滨海新城、一流大学城建设20项举措,获省委、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通过闭环式考核、专题会点评、借外力督导促落实,初步形成有地域特色的品牌项目。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部署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围绕耕地林地被破坏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获省委领导批示。出台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5条意见,在福州台湾会馆设立检察联络点,依托“一室一员”办好涉台司法案件、做好台胞台企服务,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检警协同、检税协作等工作机制,依法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洗钱等犯罪702人。聚焦法治强省建设,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设立检察窗口会同市法院、版权局等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3人。鼓楼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知识产权检察基层联系点,在办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提出全省首份“从业禁止令”量刑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做实民营经济平等司法保护。部署开展两级院领导挂钩联系百家民营企业系列活动,帮助解决刑事“挂案”、追赃挽损、劳务纠纷等企业关切问题96件。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99人,帮助挽回损失1869万元;对民营企业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不捕24人、不诉76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工商联等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合规承诺,对确实“情有可原”的,依法给予其通过企业合规整改获得宽缓处理的机会。长乐区检察院会同区工商联共建联络工作机制,获评全国典型事例。

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践行“三位一体、五并联动”生态检察办案模式,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70人,促成补植复绿341亩、增殖放流5535万尾、交纳生态修复保证金1413万元。连江县检察院创新“生态修复+海洋碳汇”模式,办理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生态刑事案件。会同市法院、公安局、福州海警局建立盗采海砂案件协同配合机制,起诉盗采海砂犯罪147人;治理盗采海砂专项调研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促成全市开展盗采海砂专项整治。部署开展福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察,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整治大樟溪流域污染问题;永泰县检察院会同莆田仙游、泉州德化等地河长办、检察院开展大樟溪流域“河湖长+检察长”跨域保护协作暨增殖放流、联合巡河活动;罗源县检察院会同宁德蕉城区检察院建立环三都澳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

三、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

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履职全过程,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彰显检察担当和司法温情,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感同身受”之心办好群众信访案件。坚持“事要解决”,受理群众信访6003件,实质审查办理935件,通过挂牌督办、领导包案,促成案结事了128件。闽侯县检察院构建治重访、化积案“1+5+N”工作机制,获省委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坚持“兼听则明”,公开选任410名听证员,召开检察听证290场,以公开听证化“法结”、解“心结”。坚持“关口前移”,探索构建“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机制,提升涉检信访首办化解率,涉检重复信访率同比下降12.1个百分点。

“如我在诉”之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50人,帮助追回“养老钱”2100万元。探索“检察监督+劳动监察”工作模式,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596万元。办理追索扶养费、撤销或变更监护权等支持起诉案件55件,昭示拒绝赡养、遗弃虐待法理不容。闽清县检察院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应助尽助”。针对盲道建设失范等问题,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同为父母”之心护航少年健康成长。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起诉强奸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83人。联合市监委、教育局等单位制定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部署开展犯罪记录封存、从业限制、违规提供文身服务等涉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监督,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3件。深化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联合市妇联成立春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甩手家长”开展教育指导700人次,经帮教回归校园或顺利就业74人。通过清单化定责、项目化考评,引导247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涌现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法治辅导员等先进典型。

“救急救难”之心开展综合司法救助。践行主动、联动、能动救助理念,建立救助线索内部移送、办案经费支援救助等工作机制,向156名困境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37万元,救助人数、金额居全省首位。市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法启动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治疗费问题作专门分析,获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国开展专题调研。马尾、永泰等地检察院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在依法从严追诉被告人的同时,协调给予被害女童及其家庭心理辅导、低保救济、就业支持等实质性帮扶。

四、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履行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前移侦查监督关口,实现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监督立案、撤案436件,纠正漏捕、漏诉307人。福清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立案监督案,获评全国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23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应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33件,起诉53人。市检察院支持闽侯县检察院抗诉一起受贿案,获评全国惩治索贿犯罪典型案例。推动“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提出纠正意见825人,督促收监罪犯33名,严防发生“纸面服刑”。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对辖区监管场所以及泉州监狱、厦门市第一看守所等开展巡回检察,督促整改问题136项。鼓山地区检察院加强和规范派驻检察,疫情期间探索“非接触式”监督模式,获最高检推广。连江县检察院推动人性化监管在矫渔民外出劳务,解决其生活出路,办案组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受理生效民事判决、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3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提请抗诉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会同公安、法院建立线索移送和联合查办机制,加强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重点领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3件,移送立案侦查4人,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支持和监督解决执行难,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64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51件,立案侦查一起执行员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件。

努力深化行政检察围绕护航民生民利,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遗留案件、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行为等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157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寄递行业安全监管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审判衔接机制,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听证调处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征地拆迁、劳动仲裁等行政争议43件。马尾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土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传统领域案件383件,提起公益诉讼39件。拓展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新增法定领域案件375件。长乐区检察院首创的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坚持科技赋能,建设并启用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研判指挥平台。晋安区检察院全省率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聚焦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在烟台山打造“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台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仁德桥修复案入选“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最高检集中展示案例。

五、加强自身建设,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牢记“三个务必”,扎实推进凝心铸魂、强基固本工程,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检察干警论坛、青年干警读书沙龙等平台,教育引导干警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案事件,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司法办案问题,让司法办案体现政治要求。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市检察院“党建引领·业务共进”工作机制获评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坚持从严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部署开展“一把手”用房用车用钱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编制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深化检察人员任职回避、离任谈话等长效机制。构建“三个规定”提醒研判、“零报告”督导机制,记录填报重大事项638件,营造遇事找法良好风尚。推广仓山区检察院“两提醒一回访”廉政风险防控做法,引导干警规范司法言行,守牢廉洁底线。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研判,闭环推进5个方面18项问题整改提升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人。

坚持强基固本。每月开展业务态势分析研判,通过亮晒比学,促进争先进位,60项核心业务指标中排名保持全省首位或同比进步的有36。强化业绩考核管理,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调整交流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68人次,提任中层正副职61人,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化程度明显改善。突出政治引导、业务指导、品德督导,开展高级检察官传帮带活动,结成“师徒”102对,弘扬优良传统,将“师徒”情转化为事业心。132名干警获评省级以上优秀办案检察官或入选检察业务人才库。组建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咨询委等“外脑”队伍,助力办案监督提质增效

六、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在检察环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记检察权来自人民,创造条件、畅通渠道请人民参与、让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会议决议,逐项梳理、定向反馈189名代表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民事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代表委员有益建言转化为改进工作的硬招实招,邀请召开意见建议办理专题会商会,办理并反馈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9件,均获满意评价。构建两级院领导、中层干部挂钩联系代表委员制度,聘请担任特约监督员,广泛邀请参加“评项目、访企业、解难题”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7个行业代表联络站常态化联动,让代表委员“零距离”感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依法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和制约,组织监检专题联席会议12场,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13场;对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自查分析,提升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186件、重要案件信息10件、终结性法律文书2206份。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与律协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检媒互动,每季度公布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举办检察开放日、品牌展示会、新闻发布会等77场次。

各位代表,我们深刻体会到,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发展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仍存在切入点不够精准、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法律监督质效尚未很好适应新发展阶段需要,“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干部队伍梯次结构需要继续优化,领军人才和专业团队规模与省会城市地位不相匹配。四是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司法不规范问题尚未彻底根除。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加力破解。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聚焦主线,强化检察自觉。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对照会议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检察环节目标任务,针对性提出贯彻落实举措。着力以检察实践检验学习成果,坚持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更具温度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检察监督,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为民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坚持融入大局,强化检察担当。聚焦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等市委重点工作,持续做实做细20项检察服务举措。注重陆海统筹、湾岸共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加大涉企案件追赃挽损、立案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检察举措,筹划“福州企业家日”系列检察活动,常态化开展挂钩民企、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持“因罪施救、因案明规”,做好整改落实评估和执法司法衔接,促进企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强化检察责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加大对新型金融犯罪惩治和追赃挽损力度,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树牢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深入开展院领导包案初信初访、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扎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任,推动“六大保护”齐抓共管、协同发力

四是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检察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促进良法善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更多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维护司法公信和权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精耕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案件,综合采取圆桌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努力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维护公益效果。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拓展法律监督深度和广度。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检察素能。做实上级院领导挂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结对共建,夯实基层基础。紧盯育选管用环节,开展“素能提升年”活动,锤炼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持续优化干部梯队。完善“两书”制度,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检察官“考核+评审”机制,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持之以恒督导“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办案风险检察官评估、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把关“三级防控”机制,筑牢公正廉洁安全办案“防火墙”。

各位代表,行程万里,初心不改。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邮编:350011
工信部ICP备案号:闽ICP备2022005390号-2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