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省院部署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福州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填报重大事项98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件,基层检察院和鼓山地区检察院合计填报97件。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及省院关于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要求,突出高标准严要求,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