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249人次。具体记录报告情况如下:
1.市检察院45人次。
2.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和鼓山地区检察院共204人次。其中:鼓楼区检察院41人次,台江区检察院9人次,仓山区检察院15人次,晋安区检察院17人次,马尾区检察院18人次,长乐区检察院20人次,福清市检察院18人次,闽侯县检察院26人次,连江县检察院11人次,闽清县检察院7人次,罗源县检察院10人次,永泰县检察院7人次,鼓山地区检察院5人次。没有“零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