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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三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时间:2021-10-1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务督察部  【字号: | |
      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检察人员进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75人次。市检察院记录报告25人次,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和鼓山地区检察院记录报告250人次。其中:鼓楼区检察院44人次, 台江区检察院26人次, 仓山区检察院14人次, 晋安区检察院33人次, 马尾区检察院17人次, 长乐区检察院23人次, 福清市检察院24人次,闽侯县检察院22人次, 连江县检察院17人次,闽清县检察院9人次,罗源县检察院13人次,永泰县检察院6人次,鼓山地区检察院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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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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