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75人次。市检察院记录报告25人次,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和鼓山地区检察院记录报告250人次。其中:鼓楼区检察院44人次, 台江区检察院26人次, 仓山区检察院14人次, 晋安区检察院33人次, 马尾区检察院17人次, 长乐区检察院23人次, 福清市检察院24人次,闽侯县检察院22人次, 连江县检察院17人次,闽清县检察院9人次,罗源县检察院13人次,永泰县检察院6人次,鼓山地区检察院2人次。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