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省院部署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福州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6年第一季度,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填报重大事项70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件,基层检察院和鼓山地区检察院合计填报69件。全市检察机关本季度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思想教育和督察检查,驰而不息抓严抓实“有问必录”,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依规填报自觉,严肃整治违反“三个规定”问题,推动“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不断走深走实。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