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并表决通过:
任命齐为民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肖琳、翁琳玲、刘维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俞大江为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周禹为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兰跃林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严福美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