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3月7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查摆问题,分析短板,研究部署本年度工作重点和再推进措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燕培、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部门负责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喆、各相关业务部门主任、专项工作联络员,各基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和一部主任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陈喆副检察长主持会议,第一检察部游素华主任通报2022年全市少捕慎诉慎押和两项监督工作情况,第二检察部陈应辉主任通报2022年全市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围绕专项工作作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陈喆副检察长在肯定去年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同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善于思考,敏于总结,处理好司法理念与易引发关注的案件,工作机制与大案要案,案件质量指标与工作质效,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四大关系。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李峻主任针对专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福州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对服务大局关键点准确度的把握,进一步提升能动履职、监督到位的能力。省院第二检察部陈铭胜主任针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刑事抗诉工作中探索推行“听取意见”和“跨部门会商”两项机制,总结经验做法。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燕培作讲话。他指出,福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如“少捕慎诉慎押”、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等,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应当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和标准,紧盯全国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在“争优争先争效”上作表率,在“求极致”上当先锋。他要求,要把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任务,在推进我省刑事检察现代化中积极主动作为;要突出轻罪治理现代化这一课题,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围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一使命,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高质量发展。叶燕培副检察长还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