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12月22日,福州市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在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召开2023年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二次联席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余深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明俤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从顶层设计上建立完善符合全方位新时代要求的检警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自侦监协作办公室在全市全覆盖设立以来,检警双方同向发力,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的指导意见》《关于适用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多份工作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侦监协作办公室的各项具体任务。市、县(区)侦监协作办公室依托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相衔接、办案数据信息共享、轻刑快办、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障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制约、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案件繁简分流、疑案标准研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要求
检警双方要充分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监督、沟通、协作平台作用,以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协作,担当作为,促进执法司法工作规范、监督办案质效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显现。一要进一步明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位,科学履职。高站位开展实质化派驻,用好侦监协作办公室值班表、工作日志表单,拓展专项监督工作深度。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保证监督协作实质化。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务求实效。二要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信息共享实质化,能动履职。用好省两家联合印发的实施意见,以大数据赋能司法执法办案,以数字检察破解法律监督难题,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资源共用、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漏案漏犯、串并案线索,实时掌握重大敏感案件和刑事立(撤)案强制措施信息,为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夯实基础。三要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作机制,高效履职。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类案指导,健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针对认罪认罚从宽、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中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同堂培训机制,统一更新执法监督理念标准,共同促进双方业务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