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即根据我市人大代表团的组成情况,相对应地成立14个联系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牵头负责,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并配备工作人员,形成联系工作新格局。通过进一步明确任务、改进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广大人大代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所在,是推进检察工作科学扎实有效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倾听群众呼声、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建立院领导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拓宽联系工作范围、提升联系工作层次、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的重要措施。一定要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院党组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好相关部署要求。各联系组一定要以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认真履职、干事负责、尽心尽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改进联系方式、提升工作水平,不折不扣地做好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积极发挥好这项机制作为联系工作关键载体和主要渠道的重要作用,带动和促进两级院联系代表工作有新的进展、新的成效。联系组领导要承担起指导部署、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的责任,带头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积极研究和改进联系工作的措施、方式。联系组成员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牵头领导做好制定计划、日常联系、活动安排等工作,并主动思考提出加强和改进联系工作的措施办法。联系组工作人员要认真掌握联系工作安排和措施要求,扎实做好资料寄送、座谈记录、意见收集、跟踪反馈等具体工作。
二、明确任务,改进措施。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对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研究确定院领导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负责向相关代表团及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和征求意见。一是定期走访或邀请代表座谈,每年与所联系的代表团及人大代表组织座谈交流会至少一次,走访相关人大代表至少两次,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机关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组织专项执法办案活动、专题教育及开展检察工作等情况。三是做好市人代会期间征求并收集意见、建议工作,会前组织向相关代表团及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会中认真收集代表在分组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后及时梳理并向党组汇报。
(二)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代表团及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务活动。根据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计划安排,年内市检察院拟安排市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至少一次、参与检察长接访活动两次、参与公开听证活动三至四次、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两次;安排市人大代表参与检务督察至少三次、参与法律文书评查两次、参观职务犯罪办案工作区一次、观摩公诉案件庭审二至三次,并安排参加全市检察人员论辩赛、第二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等重大活动。要求各个联系组根据以上计划安排,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切实把本院联系代表工作要点规定的内容落到实处,加强与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安排所联系代表团及人大代表参加检务活动的具体计划,并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这些活动协调有序开展。
(三)负责督促落实相关代表团及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一是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所联系代表团及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配合和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的同时,要通过邀请代表座谈或上门走访等形式,与有关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理解和支持。二是牵头办理在日常联系中收集到的各类建议、批评、意见和个案,不仅要按程序尽快梳理分流到相关责任部门,还要加强协调督促,掌握办理情况,并认真做好向有关人大代表解释说明和沟通反馈工作。三是协助做好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向所联系代表团及人大代表介绍检察机关办理涉检信访情况及相关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分流在联系工作中收集的涉检信访件,并做好办理情况反馈和解释说明等工作。
三、狠抓落实,增强效果。要按照注重运作、注重落实、注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有效落实院领导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
(一)在形成联系工作合力上见成效。院党组要把联系代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院领导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牵头领导要主动加强联系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与联系组研究工作,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系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座谈走访、邀请视察评议、办理意见建议等工作。全院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警都要把做好联系工作与各自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组部署,积极完成联系组分解安排的各项任务。要把这项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专项督查范围,每季度组织检查并通报,确保落到实处。
(二)在提升联系工作水平上见成效。要不断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改进联系方式。一要增强联系工作的经常性,科学安排各项既定的联系工作任务,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同时,要把功夫下在日常联系上,依托执法办案和办理代表来信来访等工作,主动请进来或走出去,增加面对面沟通联系的次数和频率。二要增强联系工作的广泛性,认真了解所联系代表团及人大代表的组成情况,既要突出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代表的联系,又要尽量扩大座谈走访以及邀请参加检务活动的代表参与面,让更多代表了解检察工作。三要增强联系工作的针对性,把联系工作重点与每一阶段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多组织专题性的调研、座谈、视察等活动,同时,充分考虑所邀请代表的工作属性和专业知识等情况,使代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三)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见成效。建立院领导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不仅是为了提升联系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争取代表的理解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载体,更加深入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要把落实这项工作机制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呼声、需求转化为加强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强大动力和实际措施,努力把我市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1、市检察院领导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安排表;2、市人大各代表团代表名单。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市检察院领导分组联系市人大代表安排表
联系代表团 联系组领导 联系组成员 工作人员
鼓楼区代表团(代表73人) 陈承平 江 伟、吴诗疆 陈裕佳
台江区代表团(代表52人) 杨玉勋 陈增麟、陈尚颖 李 琴
仓山区代表团(代表57人) 顾 颀 陈 勋、李国庆 夏 薇
晋安区代表团(代表40人) 吴钟夏 许 生、陈 冰 吴靔洛
马尾区代表团(代表26人) 王春晓 尹建华、刘庆和 官 定
福清市代表团(代表52人) 盖宣闽 马志杰、陈 辉 董鼎云
长乐市代表团(代表29人) 董良馨 陈进宝、段保民 路良明
闽侯县代表团(代表25人) 张 捷 林 海、刘新建 程永强
连江县代表团(代表25人) 伊向荣 汪幼妹、黄百红 洪 琳
闽清县代表团(代表15人) 林钟钦 周富俊、黄 英 薛文洪
罗源县代表团(代表16人) 林 泉 郭进明 陈芳良
永泰县代表团(代表18人) 林 立 陈应辉 张晓兰
平潭县代表团(代表20人) 刘学羽 何孝铣 陈若冰
解放军代表团(代表11人) 王文武 翟 勇 施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