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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麻雀虽小 公益事大 福州市检察院重拳打击非法狩猎
时间:2021-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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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鸟类
来钱快,
以为偷偷捕杀能瞒天过海?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当事人除了被判处实刑,
还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福州市检察院的公开听证会上有答案
“全体听证员一致赞同韦某关等5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46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4月28日,在福州市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涉及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上,经听证员评议,认为5名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
2018年10月初,
韦某关、何某辉、何某原、何某金、何某喜驱车1300余公里,从广西一路向东来到了福建省闽清县,在该县塔庄镇林洞村村民家中借住。15天时间里,五人在没有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尼龙细线捕鸟网、捕鸟发音器以及鸟笼等工具,分组在村子附近的4个山场布置了90张网实施猎捕,后悄然离开欲将捕杀的鸟类售卖。韦某关与何某原驾车途径广东省被公安机关查获,
车内8200只宰杀打包好的鸟类死体触目惊心。
闽清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韦某关、何某原、何某辉非法狩猎罪案件中,发现韦某关等5人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照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管辖相关规定,将该线索移送福州市检察院。
经审查,福州市检察院
于2021年2月3日作出立案决定。
为了确定5名当事人非法狩猎行为所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其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
福州市检察院于4月28日召开公开听证会,
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促公正办案。
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评估人员作出的相关情况陈述后,就涉案雀形鸟类价值鉴定标准、8200只雀形鸟类被捕杀对当地的生态影响等相关情况提问。
公益诉讼技术专家、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教授陈世品
“鸟类种群一旦大量下降,需要漫长的过程去恢复,甚至无法自行恢复。”公益诉讼技术专家、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教授陈世品回应了几位听证员专业方面的问题,他指出,鸟类在虫鼠害防治、种子传播及扩散、植物授粉、抑制杂草生长及扩散等生态功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8200只的鸟类在小区域范围内算是比较大的数量,尤其是山区县域,鸟类种群都比较小,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破坏不可小觑。
市政协委员王孟英
“我们建议将该案作为全市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市政协委员王孟英指出,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做法具有警示意义,更好地去保护生态环境。
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深画
“本案的起诉不仅是要让侵权者承担法律责任,更是对潜在的野生动物资源破坏者予以警示。”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深画直言,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全球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确保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及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福州市检察院拟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
2020年4月,闽清县检察院针对此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建议其科学划定禁猎区、科学规定禁猎期。闽清县政府高度重视,
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常务会议正式通过《关于规定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的通告》。
该通告自2020年5月28日正式发布并生效。
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深画在听证会上向社会呼吁:
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不仅是大家理解的经济价值,更包含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目的就是让全社会了解野生动物有价,但生态资源无价的道理和意义。生态环境保护事关每一个公民,任何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责任的追究。
文案丨周 雯
图片丨程 慧 邱章都
闽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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