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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
闽清县院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助推力 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
时间:2011-11-30 作者: 新闻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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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闽清县院秉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的理念,以强化干警司法品性和职业素养为重点,积极营造具有地域特色、体现检察特点、反映良好精神面貌的检察文化氛围,以文化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推动业务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从观念文化建设入手,凝炼提升全员核心价值观。一是提炼了“院训”——“厚德明理、清和谦抑、秉正求是、拓新致远”。以这十六个字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升自我修养,积聚美德、秉持公正、清正廉洁、开拓进取。二是谱写了院歌——《崇高的姓名》,并组织30名青年干警组成合唱团,唱出了与梅检荣辱与共的责任和使命。三是提炼了反映职责使命的科训,并将科训书写装裱挂于各科室,内醒于心、外践于行。
二、从精神文化建设入手,培育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是全面铺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二是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重温检察官誓词、瞻仰革命旧址、发送党史知识短信、为农村困难户捐款捐物等活动,引导干警践行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三是积极开展学习李彬先进事迹活动。通过开辟学习教育专栏、交流学习心得、组织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来鞭策全院干警。
三、从素质文化建设入手,构建干警迅速成才的摇篮。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以开展“闻书香、强素养”活动为切入点,设立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成立“读书沙龙”兴趣小组。积极开展检察实务和理论调研,刊印了《梅检法语》、《闽清检察文萃》等刊物。二是积极为培养年轻干警搭建平台。开展“伯乐和千里马工程”以及挂岗锻炼等活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目前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比例达 96.4%;40岁以下干警均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达85%。三是以执法办案能力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全面落实自侦部门办案总结、观摩庭审、出庭作证以及检法联合评庭等岗位练兵机制;积极开展干警论辩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新《国家赔偿法》解读讲座等活动。
四、从人文环境文化建设入手,营造健康向上、和谐优美的氛围。一是结合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优化机关环境。对办公和生活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和净化,邀请福州市政法系统知名书法家、画家来院根据大楼布局情况进行艺术创作,设立文化长廊,打造庄严、肃穆又不失整洁、高雅的机关环境。二是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增强体魄陶冶情操。设立了乒乓球室、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等活动场所,组织干警参加篮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书画比赛、摄影艺术展等休闲文化活动。三是彰显人文关怀,努力为干警生活居住提供便利。在办公大楼边新建了一座集食堂、车库、单身干警宿舍等设施为一体的附属楼,为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留住人才创造了优厚的条件。
五、从廉政文化建设入手,打造清廉公正的执法队伍。一是以廉政思想文化建设为核心,塑造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通过“每周警示格言”、在内网上传廉政荐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等举措,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着力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重点抓好以检务督察为重点的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及时整改和纠正一些不规范问题。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实行集中归口管理和流程跟踪监督,通过开展对办案活动的监控、预警、检查、指导、考评、督察等活动,确保案件质量。三是自觉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廉洁公正执法。采取上门走访、邀请座谈、公开听证、寄送内部刊物等措施,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同时,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在县报《梅城报》上开辟“检察之窗”专栏,在福州新闻网平台上增设网络窗口等举措,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
通过检察文化多种形式的潜移默化,该院干警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明显增强,形成了爱岗敬业、团结友爱、快乐和谐、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该院连续被评为2009年和2010年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蝉联福建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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