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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检察院助推依法治县“三五”规划暨“六五”普法
时间:2013-08-21 作者:伊宁倩 陈沂 章学娟 新闻来源:仓山检察院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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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政法网讯 近年来,罗源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罗源县依法治县第三个五年规划,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一定贡献,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该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检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将检察工作摆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来谋划和推进,使检察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同步进行,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
院领导班子重视通过学习和实践提高班子自身能力和水平,努力在理论武装上有新加强、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推动工作上有新成效。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面对面推心置腹地进行思想交流,达到增进团结、统一思想、共同提高的目的。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这一难点问题,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危害民生民利等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打四黑除四害”、“清网”及“另案处理”等专项行动,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信访积案清理年”活动,认真开展维稳大排查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全面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妥善处置办案风险预警案件15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活动3件,发放救助金31000元。积极实践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办理检调对接案件7件。
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依法行政”专项预防活动,联合县食安办走访县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座谈、实地调查等方式督促增强法制意识,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走访百家企业”、“百个工程专项预防”活动,与八个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机制;深入县财政局、各乡镇,对全县近年来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开展预防调查,确保610万元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为扎实开展普法教育,该院成立了普法工作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院工作总体目标,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提出了具体的量化目标,将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全院上下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认真开展“百场法制宣讲活动”,组织8个宣讲员根据宣讲对象分别制作PPT,深入学校、社区、工程企业、机关、乡村进行法制宣讲,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检察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媒体采用近500篇,其中国家级20篇、省级65篇。组织拍摄《法眼》栏目18期,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栏目播出1期法制专题节目。与县委党校形成联系配合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律教育,增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法律意识。深入学校开展了禁毒和加强未成年人自身保护等宣传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开通了微信“罗检预防”帐号,指定专人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动态、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预防对策等信息,关注民生热点,拉近干群关系,切实推进“三个专项活动”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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