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名医护人员、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当你在工作中、生活中发现未成年人受伤或疑似受伤害,你是否会第一时间报告?又或者,犹豫不定?又或者,选择沉默?
多部门联手 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
性侵害是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主要类型。近日,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和“一号检察建议”,福州市检察院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护蕊”行动),与“女童保护”基金福州与你童行团队签订协议,发挥各自优势,以女童保护为重点,以推进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为抓手,形成保护合力。

★“护蕊行动”首发仪式 图片由台江区检察院提供
为及时干预、有效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等九类不法侵害行为,市检察院联合市监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全文共23条,建立了福州市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侵害未成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具体含义、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程序、报告义务、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怎么报告?
可拨打110报警
或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拒绝沉默 共护未来
文字 | 林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