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政法网讯 近年来,虚假诉讼不断出现,给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活动提出了新的课题,针对虚假诉讼案件的规律和特点,罗源县检察院转变民行监督视角,积极采取三举措,不断强化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 多种渠道发现案源线索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舆论媒介,发动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监督虚假诉讼职能,营造集中打击虚假诉讼氛围,鼓励群众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举报,扩展案源线索渠道,进而严厉查办一些有一定影响力的虚假诉讼案件,使民行检察理念深入民心,达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诚信的目的。
合理开展调查取证 查清案件事实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针对一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案件,积极介入调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同时,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当事人翻供,确保办案效果。
认真履行抗诉职能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调查取证,一旦查明案件是虚假诉讼,应当抗诉的坚决提出抗诉。有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根据实际损害是否发生、损害程度的大小,依法移送相关机关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政法网记者 伊宁倩 通讯员 陈沂 李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