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好发展环境的“净化器”。同自贸区管委会签订《法治备忘录》,构建“快速调查、快速纠正、快速查处”的职务犯罪惩防新格局,促进国际贸易管理秩序的规范、科学和高效,最大限度消除发展阻力。2016年以来,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0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协助相关管理单位完善制度30余项。
二是当好发展动力的“推进器”。建立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挂点帮扶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贸易企业扩大国际合作空间。先后走访企业29家,开展贸易法宣讲26次,发放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政策资料2000余份,帮助企业解决商贸适法困难和疑惑92次。
三是当好发展方向的“矫正器”。不定期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针对进口食品等国际贸易产品质量、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开展“检察官约谈”62人次,提出经营风险防控对策建议37条,及时制止违反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商业行为,矫正企业发展轨道。
(马尾区检察院 马尾区委政法委 程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