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市检察院第三、第四检察部党支部党员检察官到福州第二十二中学(福州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开展“帮扶助学、送法进校园”共建活动。检察官向三位贫困外来农民工子女学生捐赠了助学金1600元及书包、文具、练习册等学习用品,并与受助学生进行了亲切座谈,勉励他们克服困难,努力学习,不断成长进步。参与活动的检察官与该校领导和老师进行了共建座谈,检校双方就如何创新和丰富未成人法制教育形式,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深化共建合作,形成法治教育合力等方面形成共识。随后,党员检察官来到初三班级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向同学们分析了“学宪法、守宪法”的重要意义,并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深入讲解了各年龄青少年可能触碰到法律问题,希望每一位同学与法同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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