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完善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提升刑事案件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公正的更高需求。
4月26日上午,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市公安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福州市检察院陈秀云副检察长,福州市公安局陈明俤副局长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实地查看了福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并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了座谈。

陈秀云副检察长指出,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成果。我们要全面、充分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大意义,从战略高度看待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监督、协作以及配合的关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公、检两家要及时转变司法办案理念,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一新平台的有利条件,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携手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陈秀云副检察长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接下来,公、检两家要逐步健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工作流程,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推动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共建 “大控方”格局。要以此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契机,在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要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为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助力,进而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陈明俤副局长指出,市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意义重大,旨在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为我市公检双方衔接配合、深度交流、服务大局构建了一个崭新的、高效的平台。陈明俤副局长强调,市公安局将以此为契机,凝聚共识,夯实举措,以有序有效的衔接配合、有力有为的执法监督,进一步拓展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深度广度,构建公检监督协作配合新模式新常态。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以此为新起点,在强化协作配合上再加力,在实化监督制约上再加压,在优化服务保障上再提升,为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晋安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及座谈会。目前,福州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均与公安机关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文案丨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