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福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龙清出席并讲话。全市两级检察院分管经济犯罪检察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院领导、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人及联络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肯定阶段性成效,也剖析问题不足,并部署推进下一阶段工作。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检察院分别就经济犯罪检察中涉税犯罪监督、追赃挽损、反洗钱工作作经验交流。鼓楼区、晋安区、福清市检察院分别就“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典型案例培育、抓前端治未病机制建设、依托区位特点打造工作品牌分享做法成效。
期间,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互学共鉴,拓宽监督思路,共同推动解决工作难题,还邀请研究室和宣教处就“检察护企”典型案例培育、打造“检察护企·闽都行”工作品牌和宣传注意事项进行指导。
会议强调:
一要忠实履行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格遵循“三个善于”理念,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项目化落实金融检察重点任务,加大反洗钱犯罪、涉税犯罪打击力度,努力为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要围绕民生期盼,为民办好实事。结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妥善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同步抓好惩治犯罪和社会治理工作,回应民生期盼,增进民生福祉。三要强化业务素能,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办案指标分析研判,落实好“二审促一审”工作。坚持数字赋能,加强数据整合管理,促进经济犯罪检察监督提质增效。找准切口,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部署上来,紧盯各项目标任务,在先行先试成效基础上持续加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二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加强对涉企犯罪案件的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办好典型案件,把护企成效落实到高质效办案上。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有呼即应,无事不扰”要求,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依法加大对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力度,助力行业规范和企业健康发展。四要立足本地特色,培育护企品牌。立足区位优势和民营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更加务实和更有针对性的检察履职措施,打响“检察护企·闽都行”工作品牌。五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护企合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同向发力、通力配合、协同推进。主动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同其他单位协调沟通,通过内外衔接配合,共同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