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5月28日,福州市检察院与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五所院校代表,市检察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检察院教育和基层指导处处长洪山出席。
江莉检察长分别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宇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助理郭旨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碧峰、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