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的通知》和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2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有关文件,以及全省、全市和上级院警示教育会精神,结合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主持会议并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紧迫感。
要及时开展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把禁止违规吃喝的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检察人员,让检察人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扛牢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把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作为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统筹做好检察人员常态化教育管理监督,查改突出问题,推动建章立制,确保参加学习教育有收获、见实效,坚决打好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要驰而不息抓作风、纠“四风”、树新风,切实把优良传统内化为政治定力、外化为行为习惯,激励全体检察人员,以更高政治自觉、更强责任担当、更实工作举措,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福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