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履职素能和工作质效,9月18日至19日,市检察院在罗源县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业务培训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诚、检委会专职委员宋建华带队,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共4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强调:要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动学习、深入探讨,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增强紧迫感。在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背景下,针对队伍履职短板弱项,要积极通过学习培训更新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提高监督质效。要增强实效性。坚持学以致用、取长补短、共同收获,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为高质效履职奠定基础。
培训班围绕“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实务研究、行刑反向衔接实务问题”等专题,邀请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邹冬芝,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陈惠滨,第七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罗志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陶丹等检察业务专家授课。
罗源县院、台江区院、长乐区院、福清市院、闽清县院相关同志作经验交流。
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入新动力。今后,要带着所学所思所悟所得,努力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履职动能,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依法全面履行好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