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深入开展“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闽都检益企”专项行动,做优“一中心、多窗口”福州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矩阵,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参与平安建设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更高水平平安福州建设。
二要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新成效。开展“检润茉莉·共护花开”专项保护,携手各界画好六大保护“同心圆”。主动融入文化强市建设,聚焦“革命历史文物、闽台文化遗产、海丝遗址古迹”三大重点,深化“福州古厝”检察专项保护,助力打响闽都文化品牌。主动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建设,推进“一室多员”涉台检察机制 、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助力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
三要在守护公平正义上体现新担当。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要求,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刑事诉讼全链条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统筹抓好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全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深化数字检察建设,做优数字检察福州品牌。
四要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实现新突破。对标“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新要求,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融”的理念、丰富“融”的载体、完善“融”的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履职,持续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一体推进检察管理、干部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