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胸怀“国之大者”。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跳出检察看检察、站位全局谋履职,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核心任务,深入研究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市委深入开展“三争”、持续推进“奋勇争先”行动,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市”目标,持续深化“福州古厝”检察专项保护,助力提升“福州城市中轴线”,用好“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讲好文化保护故事。深刻认识“小案”背后的“大政治”,在办理涉台港澳、涉国家安全等敏感复杂案件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站稳“人民立场”。要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坚定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主动聚焦就业、医疗、社保、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权益保护,精准对接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群众身边“小案”,做实检察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面制约,以公开透明促进司法公信。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遵循“司法规律”。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强化亲历性司法,在现场听民声、察实情、辨真伪,练就敢于担当作为的真本事,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始终客观全面看待检察业务数据,坚决杜绝“数字攀比”“数据注水”等问题,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
来源:市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