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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 | 福州检察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纪念暨优秀案例展示活动
时间:2026-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6年5月28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纪念暨“检护茉莉”优秀案例展示活动,回顾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历程,集中展示新时代未检综合履职成果,进一步凝聚“六大保护”工作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



省检察院、市人大、市政协及公安、教育、民政、司法、卫健、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领导嘉宾应邀出席活动。福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检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13个未检优秀案例分四大篇章依次展示汇报。案例内容涵盖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助推源头治理等多个维度,既有刚性司法守护,又有温情司法帮扶,更有数字检察创新赋能的实践探索,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出“检护茉莉”品牌建设丰硕成果。


领导点评


案例展示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建新,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彭锦华现场作点评讲话,充分肯定了福州未检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建新表示:本次展示的案例兼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充分展现了“检护茉莉”团队在助力高水平法治福州建设过程中作出的扎实努力与取得的亮眼成效。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后半篇文章”。祝愿“检护茉莉”团队继续为未成年人守护事业、为高水平法治福州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彭锦华表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妇联的协作配合,全力联动打通“六大保护”关键枢纽,在困境儿童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家庭教育指导、家庭监护监督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务实高效的工作。“检护茉莉”品牌充分印证了司法保护从不拘泥于冰冷的条文,而是照亮困境的微光、托举成长的臂膀。今后市妇联也将继续坚定地与检察机关并肩守护未成年人,祝愿福州“检护茉莉”未检品牌持续焕发新的活力,检察机关和妇联的合作之路行稳致远。



获奖名单



一等奖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二等奖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三等奖

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优秀奖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福州“检护茉莉”团队秉持“不是无所不能,始终全力以赴”的理念,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接续奋进、蓬勃发展:

始终坚持惩防并重,全力遏制涉未犯罪高发态势。严格规范落实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联合公安机关构建涉未案件专业化协同办理机制,联动专业医疗机构开通“检医童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绿色就诊通道;聚焦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多措并举抓实源头预防与精准矫治。在多方协同发力下,近两年来福州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持续“双下降”。

持续深化综合履职,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搭建基层“春蕾安全员”全域工作网络,累计移送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相关线索45条;扎实开展新兴业态乱象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专项监督行动,治理成效广受认可。办理的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写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凝聚社会共治力量,健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体系。首创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履职重要手段;创新打造“督促监护令+春蕾安全员”联动帮扶模式,助力140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顺利重返校园、稳定就业;常态化打造乡村校园普法、普法情景剧、法治云课堂等青少年普法特色产品,法治守护氛围愈发浓厚。

福州市检察机关“检护茉莉”团队累计荣获省级以上集体表彰33次、个人表彰25次,11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未检作品斩获全国性奖项21次,先后两次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涌现出一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等优秀人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下一步,福州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跨部门协作联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全力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同向同行、贯通融合,以更坚定的担当、更务实的举措、更温情的司法,全力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奋力书写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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