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惩治犯罪         诉讼监督         法治宣传         青少年维权         基层速递         机关党建         检察文化         检察风采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欢迎访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榕检简介
内设机构
工作报告
代表委员联络
人民监督员
当前位置:首页>>诉讼监督
福州检察:以“感同身受”之心守护妇女合法权益
时间:2023-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院主动联系我们,说有救助的政策可以帮到我们,给我们发这个钱,真的给我们家很大帮助,我没有文化,也不知道说什么,就是谢谢你们,真的很感谢检察院和妇联……”2022年11月30日,收到司法救助的李某妹眼含热泪,连声感激检察机关和妇联同志。

25岁的儿子遇害 她悲痛欲绝



2019年7月31日凌晨,李某妹的儿子,时年25岁的于某兵在外与朋友聚餐,因琐事与于某建争吵,被在场的人劝阻。于某建心怀不甘,回家操上钢管和尖刀,返回现场用钢管追打于某兵,后又用尖刀捅刺……最终,于某兵倒在血泊中,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于某兵因为这样的原因走在老人前面,给李某妹带来了很深的伤痛。她把孩子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哪里受得了?”李某妹的邻居说起这件事,至今仍叹息着。

凶手被判却无钱可赔 她困境依旧



案件很快审结,杀人凶手也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法院判决还应当赔给李某妹家庭的近百万赔偿款,却不见分毫。李某妹曾多次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同志也多次到于某建家中了解调查,但因为于某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一直无法执行。2021年3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无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李某妹家人也多次向凶手家人讨要说法,但都没有获得实质进展。

“李某妹的丈夫身体本就不好,患有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经过这次打击身体更是不如从前。目前李某妹夫妇两人在老家生活,平时生活来源主要靠李某妹给人做卫生、看海蛎,打零工挣一些微薄生活费。李某妹前阵子还中风了,现在生活更艰难了。”当地村支书说。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些妇女因孩子意外离世无人照顾,有些因交通事故被撞伤没钱治疗,这些妇女因案返贫,但又不懂得我们的司法救助政策。因此,我们有必要延伸检察履职触角,加强与妇联合作,扩大困难妇女救助线索来源,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福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陈为国表示。

携手妇联综合救助 她松了眉头



2022年6月13日,为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共识,加大司法救助帮扶力度,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市妇女联合会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方案》,双方建立会商共享救助信息、健全线索移送、衔接落实多元帮扶等机制,作为深化困难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福州市妇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积极部署、迅速摸排7条妇女司法救助线索给福州市检察机关,其中包括上述李某妹案件线索。

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市妇女联合会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方案》
6月底,福州市检察机关在收到李某妹案件线索后,立即着手开展调查核实,在详细了解具体案件情况后,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向李某妹家庭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具体规定,指导他们准备申请救助材料,申请启动省、市、县级检察院联合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对其家庭给予12.8万元司法救助。11月30日,李某妹收到司法救助金时,动情地说:“我以为没人知道我们家的情况,也没有人再管这事儿了,没想到检察机关和妇联还能看到我们,我心里真的很感激国家、感激你们!”
“救急也要救心。身为女性,在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时,我常常换位思考、感同身受地体会她们遭受的打击和无助,司法救助能暂时缓解她们生活困顿,却无法弥补心理的伤痛。因此,要帮她们修复心理创伤,重拾信心,更好面对生活,我们还可以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帮她们解决长期生活问题,如协调民政部门帮她们申请低保、解决就业等。我们多为她们做一点,她们的困难就少一些。”福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邱晋之说。

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妇女司法救助工作时,着力避免司法救助“给钱了事”简单化做法,以止于至善的能动履职,根据不同救助对象在生活、心理、医疗、学业、就业等方面的需求给予灵活救助,做到“因人施策”,切实为救助对象解决各方面困难,实现司法救助制度效益的最大化。2022年以来,还充分利用案件办理、基层网格、信访接待等途径收集因案致贫、返贫困难妇女线索56件,对受伤害妇女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39场次,开展司法救助66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6.6万元,综合运用解决就业等其它方式帮扶受困妇女96人。

下一步



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部署要求,通过与市医保局合作、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典型案例汇编、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力度等具体举措,进一步凝聚多方合力,筑牢妇女权益保护“堡垒”,做深、做细、做实妇女权益保障各项工作,为更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文字:陈为国 罗金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邮编:350011
工信部ICP备案号:闽ICP备2022005390号-2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