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为推进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工作水平,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市司法局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联合举办第四届人民监督员培训班,4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顾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王泉明到会致词。
培训班邀请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谢敏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检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情况进行了介绍,邀请往届人民监督员翁京才律师以《十年见证,人民监督员》为题,讲述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体会。下午,人民监督员集中前往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实地观摩了全省公益诉讼展示平台和长乐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通过集中培训,人民监督员对高检院最新规定有了深入了解,掌握了监督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的最新变化情况。通过集中走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有了更感性的认识,为下一步的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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