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福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召开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会上,福州市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形象标识——“榕树伞”。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主持新闻通报会,并与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邵东生、共青团福州市委副书记肖善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应彩平等部门领导并就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两级院未检部门荣获省级以上表彰17次,开展创新创特工作34项,近期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实行的“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得到了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目前正在全省推广实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积极探索实践,着力培育好“榕树伞”未检品牌,聚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