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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院突出“三个围绕”增强主题实践活动效果
时间:2011-09-21  作者:  新闻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 |
 
http://fzjcy.fznews.com.cn 2011/9/21 16:18:05   来源:
鼓楼区检察院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边实践,突出“三个围绕”增强活动效果。

一是围绕执法为民,实践“服务民生,阳光检察”。 启动检察联络员制度。设立了以控申科、办公室业务骨干为主的检察联络员办公室,并向十个辖区街镇派驻检察联络员20名,反馈辖区社情民意、涉检诉求案件信息。深入开展法律“四进”活动。派任法制辅导员,我院首批选派6名检察官分别到福州第十八中学、福州屏东中学、鼓楼第二中心小学、福州第十九中学、福州延安中学、福州第十一中学等六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对学校授牌并配合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创新送法进社区方式,在军门社区设立首个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开展社区定点法制宣传。

二是围绕执法办案,实践“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注重宽缓政策的适用。侦监部门对于轻微的刑事违法嫌疑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聋哑犯罪嫌疑人,坚持“三结合”( 即结合社会危险性的大小和程度,结合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结合案件的后续走向),加大无逮捕必要不捕的适用力度,形成慎捕导向,同时对未能达成和解的犯罪嫌疑人探索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保障被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公诉部门已制定《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的暂行规定》,积极推进运用审查起诉阶段的附条件不起诉。

三是围绕加强自身监督,实践“忠诚履职,廉洁奉公”。

鼓楼区检察院院为加强自身监督,3月28日全面启动案件管理中心,比省院要求在今年6月前开始运作的时间提早了3个月,现已制定《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并力争在半年内实现规范运作,通过案件管理源头“总控”,实现了每一起案件的进出,经过“案管中心”统一流转、备案审查等一整套环节。案管中心专门对全院各办案部门办理的案件行使程序上的监督管理职能,对案件流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流程与实体并重的案件管理体系。

(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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