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加强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有关通知》的部署精神和市委领导要求,市检察院将综治平安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共刊发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微信、讲座等14条(次),其中利用院大厅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众志成城,平安建设人人参与”、“扫黑除恶齐出力,综合治理创平安”等扫黑除恶标语10条,在官微“福州检察之窗”推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要求:依法严惩、打准打狠》《扫黑除恶至灭霸篇》《打击黑恶势力 让“套路贷”现形》等扫黑除恶专题作品3篇,依托“榕检讲坛”邀请最高检公诉厅起诉一处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曹红虹为两级院干警具体解读《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详细介绍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对两级院干警全面领会《指导意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提供重要的指导和帮助。
3月23日,最高检公诉厅起诉一处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曹红虹为两级院干警具体解读《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