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9月27日,在中秋国庆将至之际,福州市检察院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四风”督查,持续释放监督常在、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制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机关大楼LED屏滚动播放廉政警言,给全体检察人员群发廉政短信。通过开展节前廉政谈话、组织学习上级通报的典型问题等,立规矩、明红线,杜绝“节日腐败”。各党支部及时传达部署,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等环节领域,组织新进人员及岗位职责变动人员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汇总表》,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防控。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等规定,时时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廉洁纪律,绷紧节日反腐这根弦。紧盯关键领域,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由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牵头,市检察院办公室、机关纪委、行装处、干部处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共同组建监督组,前往市检察院机关、鼓楼区检察院、晋安区检察院、马尾区检察院开展明察暗访,围绕持续纠治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及公款报销、违规收送节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查阅会议记录或访谈有关人员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为全体检察人员敲响廉洁“警钟”,上紧纪律“发条”。
深入值班室、档案室、各部门办公室、控申接待窗口等场所现场督查,重点对节假日值班安排、机要保密部位安全防范落实等进行逐一检查。采取翻阅财务账目、现场了解核实等方式,重点关注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督查过程中,监督组同时进行了节前提醒,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纪律、严守值班用车、做好重大事项登记报告等制度,落实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以及安全保密等工作任务。
督查结束后,紧盯“关键少数”,监督组对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一一进行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遗漏。同时梳理建立“四风”问题专项台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市检察院机关纪委